2008-07-02絕版書

我習慣到圖書館裡找書,等真的看對了眼,真心喜歡上了,才會到書店裡買回家。一帶回家幾乎就成了典藏品,置於架上,在暈黃燈光下輝映它的光采。

看書看成了個人習慣,通常也意味著很難找到可以有交集、共同討論的對象。這習慣一旦養成,便只看某些作家的作品、只看某種設計書款的書、只看某些譯者的文筆……,這樣的習慣往往是帶給自己麻煩。經常是在書店的架上找不到自己要的書,託書店代購,結果可能遇到不再出版的現象。成了所謂的「絕版書」。

這時才明瞭:為何圖書館裡常有標記著「下落不明」的書。一定是某個愛書者,因為買不到那本絕版書了,乾脆心一橫,讓它永遠在圖書館裡被歸類為「下落不明」。當手中那本即將到期的「絕版書」一天天迫近借閱到期日,心中便興起那是否要心一橫的糾纏。最後,總是不捨地乖乖將它交還圖書館。那種不捨有時帶著點即將要天人永隔的悲涼。

然而,最近遇到的一個「絕版書事件」卻讓我起了不同的看法。證實那是本不再於市面上買得到的「絕版書」之後,在依依不捨之餘又重新翻閱了幾頁,除了書中夾雜著拍攝成功的圖片之外,文字的不夠流暢、陳述觀點的不夠深刻,瞬間讓它在我心中不再顯得那麼有份量。

原來,曾經以為的唯一,曾經以為的不可取代,曾經以為的完美,很可能都是一個不經意的輕忽造成的。就像是以為遇到了一個「絕版人」,之後再重新翻讀他的生命時,或許會發現自己對他的輕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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